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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科技馆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 打印文章 点击数:

 招标单位:滁州市科学技术馆,现以自行招标方式确定滁州市科技馆保险服务采购的供应商。现将谈判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需求

1、招标范围,采购内容中的所有内容。

2、工程地点:滁州市内

3、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行业的标准 。

4、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保险每年服务期保费最高限价为:叁万元(¥:30000.00 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每年保费,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保险费用报价均应符合国家及保监会所规定保费费率范围标准,不得恶意竞价。

5服务期: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是否满足要求决定是否续签。

6、中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必须具有保险业资格证,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本项目只接受在滁州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工商户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投标人提供服务等均符合谈判要求,并资格审查合格后,即进行竞争性谈判。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采用两次报价形式,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确定为中标价。投标函价格作为第一次报价,谈判小组将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然后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投标报价,否则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如果二次报价相同时则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签决定排名情况,谈判过程中,若投标价格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宣布本次谈判失败。

3、中标人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验收基准价,是履行合同的基准价格,投标报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5、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6、报价文件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于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报价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报价人需在202010 19 9 00分前把报价文件送达。

谈判地点:滁州市科技馆四楼会议室

谈判地址:中都大道与同乐路交叉路口政务中心西北滁州市科技馆  ;

8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两个副本)密封后递交。

9、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0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四、资格审查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在拆封报价人的报价书之前,采购人将对报价人的下列资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审查。审验不合格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诚信投标承诺书

4、采购内容响应承诺书

5、服务承诺书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五、成交原则

1、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对采购人推荐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报价一经谈判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的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科技馆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六、报价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2、中标结果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未通知的即未中标。

七、其他事项:

1、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八、付款与计价方式:

合同签订后,保费按年支付,投保人在收到正式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后,于两周内支付全额保险费。

 

九、投标保证金:/

 

十、履约保证金:/

 

 

十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完善滁州市科技馆的保险保障体系,有效提高抗风险能力,减轻意外事故发生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为正常运营提供保证,我馆拟投保公众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

二、保险服务范围

在我馆经营管理的范围内(包括广告及装饰装置、电梯)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服务承保时间

1.保险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是否满足要求决定是否续签。

四、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

1.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00万元

每次事故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附加电梯责任赔偿限额200万元

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限额200万元

注: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2.免赔约定

要求:不设不计免赔额。

3、团体险

人身伤亡责任 50万×10人

医疗费用责任 10×10人

五、投标报价要求

1.保险服务期总保费最高限价为:叁万元(¥:30000.00 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保险费用报价均应符合国家及保监会所规定保费费率范围标准,不得恶意竞价。  

六、保险服务要求

1、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联系方式等);

2、主动办理承保手续,保证被保险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3、承诺客户投保资料完备在24小时内出具正式保险单;

4、提供网络处理服务。使用计算权对保险信息进行管理,提供投保、续保、批改、收费、退费、理赔及保险管理等功能的网络化处理服务,并定期将承保理赔情况向投保人进行反馈;

5、有客户回访安排;

6、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7、免现场查勘对于因意外事故发生的人伤案件,免除现场查勘和证明材料。

8、赔款支付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我公司在核损理算完成并与被保险人签署赔付协议书后根据赔款金额大小分别在1-3个工作日内赔付。

9、预付赔款

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事故原因明确但损失金额暂未确定的情况下,为便于被保险人及时得到救治,根据被保险人要求在接到建议约定的时间内,先按估损金额的50%预付赔款。但该先行预付的金额,应于最终理算完成后,由应予赔付的金额中扣除。

七、理赔服务要求

1、针对本项目成立理赔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联系方式等);

2、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

3、中标人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当地理赔人员应及时赶到报案现场;

4、有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5、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于重大案件发生纠纷的,中标方可协助客户到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并提供法律援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滁州市科技馆保险服务采购简易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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