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滁州市科技馆配电房预防性试验项目;
招标人:滁州市科学技术馆;
试验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西北滁州市科学技术馆;
招标方式及期限:自行招标;
招标内容:滁州市科技馆配电房预防性试验
公示起止时间:公示5天;
配件名称、品牌、数量、要求:附《滁州市科技馆配电房预防性试验项目(二次)交易文件》,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采购项目整体采购最高价为5.0万,不设定最低价。
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条的1到12款)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包括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本招标文件所含内容是合同中的组成部分。
9、投标人同时具有: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登记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肆级及以上资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中: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同时必须是在供电部门有效备案的企业。
(2)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为高压电工作业和电器试验作业。
10、投标人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1家10KV预防性试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并留甲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备查)。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5点滁州市科技馆四楼会议室。
现场勘查联系:陈先生:联系电话:18900506660